校内各单位:
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激发我校教职工深化教学改革、提高服务质量的热情,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,经学校研究,现启动第八届“教学名师奖”等八大奖项评选工作。
一、评选奖项
1. 教学名师奖;
2. 优秀主讲教师奖;
3. 学术精神奖;
4. 感动校园奖;
5. 教学单位创新奖;
6. 教学服务奖;
7. 烛光奖。
根据《重庆文理学院“金果源”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奖评选办法》,每年由重庆文理学院“金果源”教师奖励基金理事会在我校教学一线教师或辅导员中组织评选10名“金果源”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奖,因而学校不再单独评选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奖。
二、组织实施
评选原则、评选条件、评选程序等按照《重庆文理学院“教学名师奖”等八大奖项评选办法》(重文理院〔2014〕11号)组织实施。
三、特别提醒
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,第八届“教学名师奖”等奖项评选完后,该奖项暂时停止评选。学校将加强调研出台新的奖项及评选办法。
四、工作要求
各单位要广泛征求建议,按照各奖项评选条件进行推荐,每个奖项均需推荐,不能空缺。并于6月11日前将各奖项的个人申报表、组织及群众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交教工部专技科(恪勤楼315室)。
联系人及电话:冯 英 49891713
教工部
2018年5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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